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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 在她七、八岁歲的年纪家中就開始出现搖滾男青年。他是第二個uncel.高大并且有英俊的五官,蓄须头发凌乱的有些酷,穿有型有款的夹克配喇叭裤。每日家中的录音机里放着崔健等大叔的歌,她會坐在窗臺上偷看他每日練琴弹唱。那些激情澎湃的声音令人瘋狂熱烈。uncel偶尔也会讓她進房間,教她的手指如何伸長在鍵盤上。年幼的她對於一切新奇的事物着迷兴奋。也對这個男人崇拜敬仰。

       童年的启蒙教育真的会给一个人带来了深远影响。寻着这样的轨迹一路走来,她由此成为了一个爱听搖滾的女青年。摇滚重金属电子乐统统不假思索的喜愛。,假如不是12歲那年扁桃体手术事故,要是她還拥有一把美妙嗓子,她的第一個夢想應該也是玩樂隊。後來成年之後的感情路,一度被這樣的情緒左右,在美妙的青春年华里飞蛾扑火的爱上过一个玩乐队的男青年。把自己的事业生活抛诸脑后,死心塌地的跟著他浪迹天涯窮困潦倒的生活著。她一直認為一個人的回憶是珍貴的。因為故事不可複製時光不再流轉我們的人生都只能夠活一次。

    PS:最後一次他給她打電話是去湖南衛視做節目登機前,而她好像是赶赴南方城市的長途汽車上。聽說他要結婚了。娶的是一個從來不聽搖滾的女子。并不是曾经哪个爱的烘烘烈烈陪他走天涯的女子。他曾经说,唱一辈子的情歌给她听。誓言依然年轻很美。而我们站在时光里老去。